為確保會員貨件的安全及運送過程更加順利,我們將更新合併集運條款,並將於2018年11月19日正式啟用。
當貨件抵達香港倉庫,會員可選擇進行合併集運,單獨貨件超過22磅以上,則不可與其他貨件進行合併轉運;同時,合併兩件或以上貨件時,每張轉運單總重量不可超過22磅。
我們希望此更新措施,可以有效地保護每位會員的貨件,更安全快速地送達會員手中。
為確保會員貨件的安全及運送過程更加順利,我們將更新合併集運條款,並將於2018年11月19日正式啟用。
當貨件抵達香港倉庫,會員可選擇進行合併集運,單獨貨件超過22磅以上,則不可與其他貨件進行合併轉運;同時,合併兩件或以上貨件時,每張轉運單總重量不可超過22磅。
我們希望此更新措施,可以有效地保護每位會員的貨件,更安全快速地送達會員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