貨件只需符合運送的尺寸限制,運費將根據實際重量計算。
轉運單運費會以運費價格最高者為準,計算整張轉運單的每磅運費。因此,我們建議相同運費國家的貨件合併一張轉運單,故不同運費計價則不建議合併。
如運費 1 磅新台幣150元 與 運費1磅新台幣120元的貨件合併,轉運單運費會以高價150元計算運費,即是收取2磅運費合計新台幣300元。
當貨件到達海外倉庫並更新入庫時,以及運送至分揀中心可進行合併時,系統都會發送電子郵件通知相關貨件狀態的更新。
貨件到達分揀中心後可免費存放30天,期間可待其它貨件到達後再進行合併。
目前於美國、英國、日本、韓國、泰國、意大利等10個地區均設有倉庫代收貨件,為您將貨件轉送到台灣。











